我們真的需要讓分判商被蒙在鼓裡嗎?
在香港建造業常用的大部分標準分判合約中,分判商都有義務按照總承建商的進度計劃施工。相對的是,總承建商似乎不願意向分判商提供完整的總工程進度計劃(Master Programme) 或其更新版本。這種做法很可能是為了避免分判商基於其他分判商或甚至總承建商自身造成的延誤而申請工期延長。這種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
案例:
在香港建造業常用的大部分標準分判合約中,分判商都有義務按照總承建商的進度計劃施工。相對的是,總承建商似乎不願意向分判商提供完整的總工程進度計劃(Master Programme) 或其更新版本。這種做法很可能是為了避免分判商基於其他分判商或甚至總承建商自身造成的延誤而申請工期延長。這種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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